合同撤销权对方有异议谁上诉

合同撤销权行使中对方有异议时,上诉主体分情况而定:
若一方通知对方行使撤销权,对方有异议并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诉请确认合同撤销效力,对方作为原告上诉。
若行使撤销权方已起诉撤销合同,对方异议答辩,一审判决后,不服判决的一方,无论行使撤销权方还是对方,都可上诉。上诉是为二审纠错或维持一审裁判,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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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撤销权行使中对方有异议时,上诉主体需依据不同情况判断。若一方发出撤销通知,对方有异议并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起确认合同撤销效力之诉,对方作为原告提起上诉。
2.若行使撤销权一方先起诉请求撤销合同,对方提出异议并答辩,一审判决后,不服判决的一方可上诉,既可能是行使撤销权方,也可能是有异议的对方。
3.上诉目的是借助二审对一审裁判进行纠错或维持,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当事人需根据实际诉讼地位和判决结果确定是否上诉。建议当事人在遇到此类情况时,及时咨询专业律师,评估自身权益和诉讼风险,决定是否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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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合同撤销权行使中对方有异议时,上诉主体需分情况确定。对方提起确认合同撤销效力之诉时,对方为上诉原告;行使撤销权方先起诉,对方答辩后,不服一审判决的一方(可能是行使撤销权方或对方)可上诉。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在合同撤销权的行使过程中,不同情形下上诉主体不同。当一方行使撤销权通知对方,对方有异议并通过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合同撤销效力,对方就处于原告地位进而提起上诉。若行使撤销权方先起诉要求撤销合同,对方进行答辩,一审判决后,无论是行使撤销权方还是有异议的对方,只要不服判决都可上诉,上诉是为了让二审对一审裁判进行纠错或维持,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所以,上诉主体要依据实际诉讼地位和判决结果来确定。如果大家在合同撤销权及上诉方面遇到具体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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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当一方行使合同撤销权并通知对方后,对方若有异议,且主动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起确认合同撤销效力之诉,在这种情况下,对方作为原告提出上诉。这是因为对方通过主动启动诉讼程序,表达其对合同撤销的不同意见。
(2)要是行使撤销权的一方已经起诉请求撤销合同,对方有异议并进行答辩,一审判决后,任何一方不服判决都可上诉。也就是说,上诉主体既可能是行使撤销权的一方,也可能是持有异议的对方。上诉的目的是借助二审来对一审裁判进行纠错或维持,从而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具体谁上诉要依据实际诉讼地位和判决结果来确定。

提醒:
合同撤销权纠纷情况复杂,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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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一方发出撤销权通知,对方有异议并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起确认合同撤销效力之诉,由提出异议的对方作为原告上诉。因为对方主动启动了关于合同撤销效力的诉讼程序,此时其处于原告地位,若对判决结果不满就可以上诉。

(二)当行使撤销权一方已起诉请求撤销合同,对方有异议进行答辩,一审判决后,不服判决的一方上诉,该方可能是行使撤销权方,也可能是有异议的对方。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在一审中都有各自的诉求和主张,谁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满意谁就有权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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