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起止时间怎么算的
杭州拱墅法律咨询
2025-05-26
1.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若一审宣判后无人上诉、抗诉,上诉、抗诉期满后判决生效,缓刑考验期从期满之日起算;若上诉或抗诉后二审维持原判,则从二审判决确定之日起算。比如一审宣判缓刑且上诉期十天,十天内无上诉、抗诉,第十一天就是判决确定日,缓刑考验期从此开始。
2.先行羁押日期不能折抵缓刑考验期。原因在于羁押期间限制人身自由,而缓刑是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被缓刑者有一定自由。
3.解决措施与建议:司法机关应向被告人清晰解释缓刑考验期的起算规则及羁押日期不能折抵的规定。同时,做好记录与告知工作,保障被告人的知情权,避免后续产生误解和纠纷。✫✫✫✫✫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这里的判决确定之日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
(2)对于一审宣判后,若被告人未上诉、检察院未抗诉,上诉、抗诉期满后判决生效,缓刑考验期从期满之日起算;若提出上诉或抗诉,经二审维持原判的,从二审判决确定之日起算。
(3)先行羁押日期不能折抵缓刑考验期,原因在于羁押期间限制人身自由,而缓刑是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有一定自由。
提醒:
缓刑考验期的计算很关键,在面临判决时要明确计算方式。不同的上诉、抗诉情况会影响起算时间,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行具体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明确缓刑考验期起算点。一审宣判后无上诉、抗诉,上诉、抗诉期满后判决生效,缓刑考验期从期满之日起算;有上诉或抗诉,二审维持原判的,从二审判决确定之日起算。
(二)了解特殊情况。先行羁押日期不能折抵缓刑考验期,因为羁押限制人身自由,缓刑有一定自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算,判决确定日即判决生效日。若一审宣判后无上诉、抗诉,上诉、抗诉期满判决生效,考验期从期满日起算;若上诉或抗诉,二审维持原判,从二审判决确定日起算。
2.例如一审判缓刑,十天上诉期内无动静,第十一天就开始算考验期。
3.先行羁押日期不能折抵缓刑考验期,羁押限制自由,缓刑有一定自由。✫✫✫✫✫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不同情况起算方式有别,且先行羁押日期不能折抵缓刑考验期。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若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未上诉、检察院未抗诉,在上诉、抗诉期满后判决生效,缓刑考验期从期满之日起算;若提出上诉或抗诉,经二审维持原判的,从二审判决确定之日起算。比如一审宣判被告人缓刑,上诉期十天,十天内未上诉、抗诉,第十一天就是判决确定之日,缓刑考验期从此开始。另外,先行羁押日期不能折抵缓刑考验期,原因在于羁押期间限制人身自由,而缓刑是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有一定自由。如果对缓刑考验期的计算等相关法律问题还有疑惑,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先行羁押日期不能折抵缓刑考验期。原因在于羁押期间限制人身自由,而缓刑是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被缓刑者有一定自由。
3.解决措施与建议:司法机关应向被告人清晰解释缓刑考验期的起算规则及羁押日期不能折抵的规定。同时,做好记录与告知工作,保障被告人的知情权,避免后续产生误解和纠纷。✫✫✫✫✫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这里的判决确定之日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
(2)对于一审宣判后,若被告人未上诉、检察院未抗诉,上诉、抗诉期满后判决生效,缓刑考验期从期满之日起算;若提出上诉或抗诉,经二审维持原判的,从二审判决确定之日起算。
(3)先行羁押日期不能折抵缓刑考验期,原因在于羁押期间限制人身自由,而缓刑是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有一定自由。
提醒:
缓刑考验期的计算很关键,在面临判决时要明确计算方式。不同的上诉、抗诉情况会影响起算时间,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行具体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明确缓刑考验期起算点。一审宣判后无上诉、抗诉,上诉、抗诉期满后判决生效,缓刑考验期从期满之日起算;有上诉或抗诉,二审维持原判的,从二审判决确定之日起算。
(二)了解特殊情况。先行羁押日期不能折抵缓刑考验期,因为羁押限制人身自由,缓刑有一定自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算,判决确定日即判决生效日。若一审宣判后无上诉、抗诉,上诉、抗诉期满判决生效,考验期从期满日起算;若上诉或抗诉,二审维持原判,从二审判决确定日起算。
2.例如一审判缓刑,十天上诉期内无动静,第十一天就开始算考验期。
3.先行羁押日期不能折抵缓刑考验期,羁押限制自由,缓刑有一定自由。✫✫✫✫✫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不同情况起算方式有别,且先行羁押日期不能折抵缓刑考验期。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若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未上诉、检察院未抗诉,在上诉、抗诉期满后判决生效,缓刑考验期从期满之日起算;若提出上诉或抗诉,经二审维持原判的,从二审判决确定之日起算。比如一审宣判被告人缓刑,上诉期十天,十天内未上诉、抗诉,第十一天就是判决确定之日,缓刑考验期从此开始。另外,先行羁押日期不能折抵缓刑考验期,原因在于羁押期间限制人身自由,而缓刑是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有一定自由。如果对缓刑考验期的计算等相关法律问题还有疑惑,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上一篇:取保候审后就马上找律师吗
下一篇:暂无 了